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发挥劳动合同制人员作用。5月30、31日,人事处在经开区校区综合楼303会议室,分别组织聘用劳动合同制人员部门负责人、劳动合同制人员代表参加的《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2次修订意见征求会。
在5月30日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意见征求会上,党委委员、副院长樊先茂肯定了劳动合同制人员对学院建设作出的贡献,强调了修订《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修订的思路。党委委员、组织部长、人事处处长刘永恩解读了《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参加会部门负责人就劳动合同制人员的聘期管理、考核、待遇、学历提升、职称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5月31日的劳动合同制人员代表参加的意见征求会上,刘永恩介绍了修订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的背景、修订的必要性,人事处副处长洪松林介绍了《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参会人员围绕岗位管理、合同聘期、薪酬待遇、学历提升、职称等方面积极发言,提出了修改建议。
通过2次意见征求会,学院进一步了解了聘用部门负责人、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关注点,与劳动合同制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交流。人事处将吸纳合理化建议,完善管理办法,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的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