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离退休工作处职责

1.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是学院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2.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离退休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与有关单位和学院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等方面各项待遇的落实工作。

5.配合职能部门及时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参加必要的会议,阅读和传达文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6.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解决离退休教职工实际困难。

7.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8.负责看望慰问工作,负责去世离退休教职工丧事及遗属抚恤工作。

9.承担关工委秘书处工作,鼓励老同志为学院发展继续发挥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