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十四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需要,高等职业院 校达标工程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定《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硕士研究生引进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
1. 以人事公招公考、考察调动等方式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 学历学位(毕业证与学位证书齐全) 的人才。
2.研究生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待遇
(一) 引进费
紧缺专业 3 万,其它专业 1 万。
注: 紧缺专业目录参照《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攻读研究 生管理办法》规定认定。学院根据办学需要,动态调整“紧缺专 业”目录, 当年底发布,次年执行。
(二) 住房补贴
每月 400 元,补贴期为二年,每月随工资发放。学院为经认 定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公寓住宿(2 人间),申请入住期为 二年。
(三) 津贴
入校后到教师岗位从事对应专业教学的硕士研究生享受讲 师津贴。
三、管理
(一)考核管理
1.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经研究确定为辞退的,停发引进费, 并退回已发引进费。
2.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可再延长试用期一年, 延长试用期间停发引进费,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停发 引进费,并退回已发引进费;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恢复引进费, 总服务期顺延为六年。
3. 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等任务纳入学院相关规定一并管
理,未完成任务者,视程度扣减引进费。
(二)引进费发放方式
入院签订聘用合同,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第 二年计发引进费的 40%,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考核合格均 在次年计发 20%。服务期五年。
(三) 违约责任
服务期未满离开学院的,须承担违约责任。须退回学院发放 的引进费,并按照 10000 元/年支付违约金,不满一年的按照一 年计算。
四、其他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引进人员按照此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