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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审核:党委组织部   时间:2023-03-02  浏览: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加强学院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密切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推动学院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全面提高学院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制定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夯实党建基础、促进作风养成、密切联系群众、健全长效机制,帮助各基层党组织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学院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

1. 加强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师生员工的直接联系,深入支部、课堂、食堂、学生公寓、学生社团等走访,全面掌握基层工作状况和院情民意,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实情,协调解决问题。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管理,激励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学院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党组织的联系。了解掌握所联系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引导基层党组织围绕学院党政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党总支和党支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指导联系党组织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师生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

3. 加强对所联系的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各项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等的指导和督导。

4. 加强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群众意识,主动接受师生监督,以实际行动问政于师生、问需于师生、问计于师生,促进决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工作要求

1.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所联系的党组织参加活动、指导工作每学期不少于1次,听取联系党总支、党支部关于支部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学期不少于1次。

2.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联系师生的具体工作安排。每学期与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联系的专家人才对象和民主党派、无党派教职工,要加强政治引领,积极搭建事业平台,畅通建言献策渠道。要经常性关心、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师生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慰问、探访,落实帮扶措施。

3. 通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联系师生,及时了解、掌握、解决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党委委员对工作中收集到的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如实登记,并按照程序及时组织落实。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

4. 基层党组织要主动与联系领导对接,报告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联系领导之间的工作交流。协调安排好汇报、谈心、参加活动等工作,指定专人做好记录、留存好工作档案。

5. 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学院党委加强对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联系师生工作的督促检查,把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联系制度中的表现和成效作为其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与联系领导的工作联系情况作为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6.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参照该实施细则的做法和要求,结合实际抓好本党组织的支委委员联系指导党支部、联系师生工作,切实提高党支部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7.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由学院党办负责协调、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情况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