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我院人事档案系统数字化加工处理项目(第二次)。
2.具体需求请见“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档案系统数字化加工处理项目实施方案(必须完全满足)”。根据“附件1”填报“附件2:报价表”。
二、评选方法:
最低价中选法。(比选供应商依据我院提供的“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档案系统数字化加工处理项目实施方案(必须完全满足)”所列分项单价填报“附件2:报价表(折扣率)”,折扣率最低(最优惠)者中选。
三、最高限价:
比选公司所填报折扣率必须低于100%,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国家或四川省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以上资质(适用地域必须包含四川省)。
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国家或四川省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以上资质(适用地域必须包含四川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六、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1.报价表。
2.比选公告“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1—5项)证明材料。
3.其他文件和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比选响应文件1、2项资料,及未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16:00时(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405后勤处办公室。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5-2236196
4.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见“附件4:报名介绍函”。
(2)比选供应商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3)禁止关联企业参加本项目,以“天眼查”、“爱企查”查询信息为依据,如为关联企业的均取消比选资格。
5.比选时间为2023年2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点30分。比选供应商将比选响应文件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送达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304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八、付款方式、履约时间:
1.履约时间:比选结果经网上公示两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我院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2.验收付款:中选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按学院要求完成本项目,待该项目全面验收合格,我院支付中选供应商合同总价的100%服务费。
九、其它约定:
中选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需自行为员工购置工伤保险或者雇主责任险,其派遣的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搬运、安装、调试、指导及相关原因发生的事故损害,或造成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和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