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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引进管理办法硕士研究生引进管理办法

作者:人事处    编辑: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时间:2022-12-13  浏览:

 

根据学院“十四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需要,高等职业院 校达标工程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定《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硕士研究生引进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

1. 以人事公招公考、考察调动等方式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 学历学位(毕业证与学位证书齐全) 的人才。

2.研究生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待遇

(一) 引进费

紧缺专业 3 万,其它专业 1 万。

注: 紧缺专业目录参照《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攻读研究 生管理办法》规定认定。学院根据办学需要,动态调整“紧缺专 业”目录, 当年底发布,次年执行。

(二) 住房补贴

每月 400 元,补贴期为二年,每月随工资发放。学院为经认 定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公寓住宿(2 人间),申请入住期为 二年。

(三) 津贴

入校后到教师岗位从事对应专业教学的硕士研究生享受讲 师津贴。

三、管理

(一)考核管理


1.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经研究确定为辞退的,停发引进费, 并退回已发引进费。

2.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可再延长试用期一年, 延长试用期间停发引进费,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停发 引进费,并退回已发引进费;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恢复引进费, 总服务期顺延为六年。

3. 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等任务纳入学院相关规定一并管

理,未完成任务者,视程度扣减引进费。

(二)引进费发放方式

入院签订聘用合同,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第 二年计发引进费的 40%,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考核合格均 在次年计发 20%。服务期五年。

(三) 违约责任

服务期未满离开学院的,须承担违约责任。须退回学院发放 的引进费,并按照 10000 元/年支付违约金,不满一年的按照一 年计算。

四、其他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引进人员按照此办法执行。